1.目的

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操作、维修作业活动中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厚板厂所有管理岗位和作业岗位。

3.

定义

3.1 安全操作规程:是指职工在生产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范。

3.2 安全通则:中厚板厂所有生产岗位、辅助岗位和科室管理人员应共同遵守的安全操作规定。

3.3 通用安全规程:针对作业岗位相同、操作程序相同,适用的人员比较多等制定的安全规程。

3.4岗位安全规程:针对不同的操作岗位或工种制定的安全操作规定。

3.5 强制性:制定的安全规程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各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并强制执行。

4.

职责

4.1 《安全操作规程》的主管部门是中厚板厂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修改、报批,对生产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2 中厚板厂各车间/科室负责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

4.3 科室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技改项目、生产工艺、作业环境的变化对《安全操作规程》提出修改意见,安全环保科应针对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时的组织危险源辩识,对《安全规程》进行修改和完善。

5.规程内容

5.1 安全通则

5.1.1 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程序文件和安全作业文件。

5.1.2 入厂、转岗、变工种的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参观人员、返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或实习、参观。

5.1.3 新入厂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在实习前必须与实习老师签

定导师带徒合同,在导师的监护和指导下进行实习和操作。

5.1.4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不得有妨碍工作的各种禁忌症。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在没有取得特种操作证之前不准单独进行操作。

5.1.5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纪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生产作业活动中不得脱岗、睡岗、串岗、打架斗殴、洗刷衣物、玩手机、干私活、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或戴耳塞收听广播和mp3。

5.1.6 进入生产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穿戴齐全符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技术标准的防护用品,凡是防护用品穿戴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入生产现场。

5.1.7 防护用品的穿戴应符合安全规定。安全帽要系带、衣服扣紧各部位钮扣、不准穿着化纤服装、女员工不准穿高跟鞋、长头发的女员工应将头发盘入安全帽内、坐通勤车员工不准穿拖鞋。

5.1.8 进入高温、噪声作业区域的人员(参观、检查、临时通过的人员执行相关方管理规定),必须佩戴防高温面罩和防噪声耳塞。

5.1.9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自己使用的工具、仪器、材料及所需物件,确认无缺陷、无损坏、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5.1.10 生产工作场所、人行通道的上方都应设有足够的照明,作业中上下走梯、进行平台作业,环境不熟悉区域作业时脚要站稳、手要抓牢,不准进入视线不清的地段。

5.1.11 非本岗位人员不准随便触动各种操作手柄、按钮、操作键、电气开关及各种阀门。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