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挖基坑施工的一般规定

1.基坑顶面应设置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的设施。基坑顶有动荷载时,基坑顶边与动荷载间应留有不小于1m宽护道。

二、不进行支护加固明挖基坑坑壁的施工要求

当基坑有地下水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以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若土质易坍塌或坑底以上水位较深时,应加固后开挖。



三、基坑开挖

1、基坑土方应随挖随运。

2、地基土质不得扰动,也不得超挖。当局部扰动或超挖时,应用原土回填压实,其压实度不得低于原地基天然密度,并做好施工记录。当地基含水量较大时,可回填卵石、碎石或级配砾石。岩土地基局部超挖时,应将基底碎渣全部清除,填筑低强度混凝土或碎石。

四、基坑支护桩及支撑的施工要求

1、支护桩及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明显倾斜时,应在坑底与坑壁间增设斜撑、角撑等。

3、当边坡土体裂缝具有加速趋势,必须立即采取反压坡脚,减载削坡等方法,保持土体稳定。

五、锚喷混凝土加固基坑坑壁的施工要求

(1)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逐层加固。

(2)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

(3)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且不低于20MPa,喷射厚度不小于70mm.混凝土采用的碎(砾)石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5mm.

(4)喷射混凝土的原材料按重量计。

(5)喷射作业前,有明显出水点处应设置导管排水。

(6)喷射作业时,应分段分片依次进行,按自下而上的顺序喷射。分层喷射时,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

(7)喷射作业时,喷头宜与受喷面垂直。

(8)喷射完成后,检查混凝土的平均厚度和强度,其值均不得小于设计要求。锚杆的平均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值,最小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混凝土喷射表面应平顺,钢筋和锚杆不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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