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

口诀:宦官消减乞丐图安稳。

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各种出入口、洞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等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口诀:出入坑洞重、液爆电气脚。

3.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如下原则:

①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



②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

③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点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

④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

⑤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

⑥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要求;

⑦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口诀:面板老降立要规。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①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③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④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⑤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淸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⑥用可燃材料对设备做保温、冷却、隔声、隔热的,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⑦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⑧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⑨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⑩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口诀:内飞盗名器,外位正受理。

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冲刺知识点记忆口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