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

唐代.白居易

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白居易《琵琶行》鉴赏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

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

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


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

自言本是京城女,家在虾蟆陵下住。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

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钿头银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

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

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

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

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


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

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

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


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

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

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

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

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琵琶行》是唐朝诗人白居易的长篇乐府诗之一,作于元和十一年。此诗通过对琵琶女高超弹奏技艺和她不幸经历的描述,揭露了封建社会官僚腐败、民生凋敝、人才埋没等不合理现象,表达了诗人对她的深切同情,也抒发了诗人对自己无辜被贬的愤懑之情。

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反侧”之心。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有“擅越职分”之嫌;而且,白居易平素多作讽喻诗,得罪了朝中权贵,于是被贬为江州司马。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在中唐时期多专门安置“犯罪”官员,属于变相发配。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增多。


元和十一年秋天,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已两年,在浔阳江头送别客人,偶遇一位年少因艺技红极一时,年老被人抛弃的歌女,心情抑郁,结合自己路途遭遇,用歌行的体裁,创作出了这首著名的《琵琶行》。

作为一首叙事长诗,这首诗结构严谨缜密,错落有致,情节曲折,波澜起伏。这也是一首脍炙人口的现实主义杰作,全文以人物为线索,既写琵琶女的身世,又写诗人的感受,然后在“同是天涯沦落人”二句上会合。歌女的悲惨遭遇写得很具体,可算是明线;诗人的感情渗透在字里行间,随琵琶女弹的曲子和她身世的不断变化而荡起层层波浪,可算是暗线。这一明一暗,一实一虚,使情节波澜起伏。它所叙述的故事曲折感人,抒发的情感能引起人的共鸣,语言美而不浮华,精而不晦涩,内容贴近生活而又有广阔的社会性,雅俗共赏。


《琵琶行》塑造了两个人物形象。在中唐商业经济发达、城市畸形繁荣的生活环境里,在当时互相倾轧、仕途险恶的政治背景里,琵琶女的形象和诗人的形象,都具有其现实的典型意义。此诗用形象类比法把两人之间的悲愤情感、不幸遭遇等方面进行类比,最后融合为一,从而推出两个艺术形象都有怀才不遇、沦落天涯的感慨的结论。形象类比,抒情言志,富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诗人通过对琵琶女高超的弹奏技艺的描写和悲凉身世的叙述,表达了对琵琶女的深切同情,同时抒发了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苦闷与感慨。全诗主题鲜明,脉络清晰,情感真挚,文辞优美。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人。唐代现实主义诗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后迁任左袷遗、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因越职言事被贬为江州司马,历任杭州刺史、苏州刺史、刑部尚书等。会昌六年(846年)去世,赠尚书右仆射,谥号文。白居易诗文俱佳,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与元稹并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有《白氏长庆集》传世。被后人称为“诗王”“诗魔”。